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、《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》和《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》,现决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,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实施正式资质许可;对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,实行注册执业管理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1.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申报服务指南
2.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执业管理服务指南
西藏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
2017年9月27日
来源:招商网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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